国务院近日发布通知,将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复制推广至更大范围。这些措施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以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七大领域。其中,34条措施将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措施将推广至全国。商务部表示,此举旨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
🌐 此次推广的77条试点措施,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旨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 这些措施聚焦七大方面,包括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其中,数字贸易领域措施有15条。
🌍 具体推广范围有所不同,34条措施将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措施将推广至全国,体现了差异化推广策略。
💡 商务部强调,此次复制推广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落地见效,推动制度型开放。
📈 通过推广这些试点措施,旨在促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从而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 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将复制推广】财联社7月4日电,记者从国新办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国务院近日印发通知,将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成熟、成效明显、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介绍,77条试点措施中,34条将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将推广至全国。措施聚焦7个方面,包含服务贸易领域的8条措施、货物贸易领域的12条措施、数字贸易领域15条措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8条措施、政府采购领域的15条措施、“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的13条措施以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6条措施。商务部部长助理 唐文弘: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验,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验成果,是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抓好落实,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落地见效,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