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07月02日 09:01
摩托车司机避车无接触摔亡车主未觉驶离引热议:网友吵翻是肇事后逃逸 官方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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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潭湘乡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摩托车司机因避让小车摔伤后不幸身亡的案件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被判赔偿100万余元。此案焦点在于小车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由于是无接触交通事故,且无证据表明小车司机当时察觉或应察觉事故发生,且在接到交警电话后迅速到案配合调查,因此不能认定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此判决引发了公众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的广泛关注。

🏍️事件经过:摩托车司机为避让小车摔伤后死亡,小车司机因两车未接触而驶离现场,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为由拒绝理赔。

⚖️法院判决:湘潭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00万余元。法院认为,小车司机并非肇事逃逸,因为事故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且无证据证明其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争议焦点: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小车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判断的关键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由于是无接触交通事故,且小车司机在接到交警电话后迅速到案,因此法院认为不能认定其为肇事逃逸。

7月2日消息,摩托车司机为避让小车摔伤送医后不幸过世,而小车司机因为两车没有接触,对此浑然不觉直接驶离,而小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司机肇事逃逸为由拒绝理赔。

上述事件也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的人认为这就是肇事后逃逸,还有人认为都没有接触凭什么算小车司机的责任呢?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湘潭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0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关于陈勇(小车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商业险是否免赔的问题,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判断陈勇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关键在于其主观上有无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本案系无接触交通事故,刘帆(摩托车司机)为避险倒地是陈勇无法预见的,无证据证明其对事故的发生当时已经察觉或者应当察觉。

同时,他在接到交警电话后迅速到案,配合交警调查,主观上并无逃避民事责任的意图,在保险公司没有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不能认定陈勇驶离现场的行为是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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