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件明确指出,刑事惩治措施仅针对极少数恶劣“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国家行为,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强调认同两岸同属一家人的台湾政党、团体、人员与大陆交流无障碍。对转变立场者,若不再从事分裂活动并减轻危害,可依法减免刑事责任。
🗽针对极少数:文件指出惩治对象为言行恶劣、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确保不波及广大台湾民众。
📜依法制定:司法文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制定,体现法治精神,确保惩治行为的合法性和精准性。
🤝交流无障碍:强调只要认同两岸同属一家,台湾政党、团体、人员与大陆的交流交往不受影响。
🔄积极转变:对曾经误入歧途但立场已转变的人员,提供依法减免刑事责任的可能,鼓励其改正行为。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这份司法文件严格依法制定,惩治对象精准,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台湾任何政党、团体、人员,只要不分裂国家,只要认同两岸都是中国人、一家人,与大陆交流交往都不存在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误入“台独”歧途、但立场已经发生明显积极转变的人员,只要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切实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