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翔港科技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宋钰锟予以监管警示。原因是翔港科技在对外投资公告中未及时披露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业绩承诺等重要交易条款,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
🤔 **信息披露不及时:** 翔港科技在对外投资公告中未及时披露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业绩承诺等重要交易条款,直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 **信息披露不完整:** 公告中未明确披露业绩承诺等重要的交易条款,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交易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影响投资决策。
⚠️ **监管警示:** 上交所对翔港科技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宋钰锟予以监管警示,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 **投资者权益保护:** 上交所的监管措施旨在维护投资者权益,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 **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此事件再次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所有重要信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上交所对翔港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钰锟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2024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拟以1.5亿元认购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10%股权。根据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该交易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公司未随公告披露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也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业绩承诺等重要的交易条款。2024年4月8日,公司将该对外投资事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迟于2024年4月17日才补充披露业绩承诺相关交易条款等重要信息,以及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综上,公司重大交易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