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防止老哥说我有点过分,小弟我先说明自身情况,小弟我04年的目前以毕业于某大学的专科体育教育专业,专升本已经上岸等通知书ing所以身体健康还是蛮重要,有一个弟弟06年今年高考分数650,前途一片光明,父亲在外地做外贸方面工作,母亲在家上点小班挣点外快,家境不算很优渥但是还是能满足我一个月两千五的生活费(不包括额外买衣服鞋子的钱)。
小弟我6月20号凌晨两点多在某步行道(严格来说不准机动车行驶,但是平时还是会偶尔有车在上面开)行走被一09年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三无两轮摩托车撞了发生了车祸,当时报警处理了,也住了一周的院,医疗住院费用对方出了一些,我家也出了一些,医生说还需要静养一个半月,具体责任如下图所示,但是如今协商对面只愿意出一千一百元了事,我家里很不满这个情况,我母亲认为抛开住院的那些花销要对方报销,单说我在家静养这段时间的营养费一天一百,至少也要五千意思意思吧,我母亲甚至没有考虑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本来我家也不在乎那么多,主要是看对方的态度,我家本来不想找麻烦去走法律程序,但是如今这个情况老哥你们觉得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