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是今年上半年的一个政策热点,也是下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发力点。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路线。提出到2030年实现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等目标。城市更新被定位为拉动投资消费、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旨在通过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打造“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宜居环境。
6月4日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公示,明确中央财政今年将支持20个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厦门、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和乌鲁木齐等20个城市入围。
2024年支持的首批15个城市为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本次通知公示的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已经是继2024年以来的第二批次。从申报要求上来看,存在“三同三不同”。
1. 核心相同点
(1)资金补助标准相同。中央财政按区域定额补助:东部≤8亿、中部≤10亿、西部/直辖市≤12亿,分年拨付。
(2)申报基础条件相同。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禁新增隐性债务;近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或负面舆情。
(3)遴选流程相同。省级推荐→书面评审(120%差额)→现场答辩→公示确定。
2. 关键差异点
(1)从“示范”到“行动”。2024年通知标题《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2025年通知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从“示范工作”到“行动”、从“示范城市”到“入围城市”这类表述上的差异,体现了城市更新工作从示范到试点的发展与探索。
(2)支持范围不同。首批示范工作评选15个城市,倾斜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2025年文件评选不超过20个,倾斜超大特大城市及黄河、珠江流域沿线城市。体现了城市更新探索在空间区域上的扩大。
(3)工作方向不同。2024年资金重点支持地下管网更新、污水厂网一体、市政补短板、老旧片区改造等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2025年强调支持“样板项目建设+机制建设”双轮驱动。其中机制建设是新增的重要方向,包括项目储备生成机制(如城市体检、更新规划)、 资金筹措机制(统筹财政/金融资源,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用地审批机制(盘活存量用地、简化审批)。体现了从方案探索到机制探索的政策演进思路。
此外,2025年政策更加突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在老旧片区改造中要求“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一体打造”。
总体而言,对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效应不宜过度夸大。
首先,通知明确了是项目支持,而非城市层面的资金支持,仅仅是以城市为申报主体,资金支持力度最多的一个项目也仅仅12亿元。
其次,通知不但涉及到支持的具体要求,也强调了约束条件,例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禁新增隐性债务”,“近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或负面舆情”,“不得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购税资金、超⻓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防⽌交叉重复”,“按照《中央财政⽀持城市更新⾏动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4〕46号)及中央资⾦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等等。
因此,近两年的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的15个示范城市和20个入围城市,并不意味这些城市的城市更新工作将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和保障,这仅仅可以看作是城市更新领域的“挑战杯”赛而已。当然,示范和入围的积极意义也很突出,这些城市的典型项目和各类长效机制的探索,都将为我国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实践做出重要的尝试和探索,新方案、新机制也更大概率在有关城市实施和推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58安居客研究院”,作者:58安居客研究院,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