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救护车跨省转运收费2.8万元,不合理收费被责令退回】近期,2.8万元的救护车转运费用引发关注。2025年4月8日晚,江西一名患儿因心脏重症,进入江西省儿童医院ICU。由于就诊医院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经家属请求,由诊治医生联系南昌赣医医院救护车,跨省连夜转运至上海治疗。救护车全程行驶约800公里,并配备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救治设备,家属两次支付转运费用,共计2.8万元。事后,家属质疑收费缺乏明细和发票,费用高于官方救援价格标准。2025年6月18日晚,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报,调查结果认定该救护车运营方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已责令其退回不合理费用,并暂停其医疗转运服务健言:有网友用“农夫与蛇”来形容家属维权,可能失之偏颇。从家属角度看,消费者有权利追求价格合理与消费透明。家属在紧急时刻支付了高额费用,后续发现收费明细和发票都没有,难免会产生质疑。毕竟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普通家庭很难毫无疑虑地接受。
从救护车运营方角度,配备专业设备和医护团队,长途转运确实成本高昂。但在操作流程上,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比如费用直接转至司机个人账户。而且,事先没有向家属详细说明收费构成,在服务完成后也没有及时提供正规票据。
我认为,不能因为孩子得救了,就忽视了家属合理的维权诉求,也不能因为运营方有成本压力,就无视其操作违规之处。这一事件反映出救护车行业缺乏规范,相关部门应该借此机会完善制度,明确收费标准、规范服务流程,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制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 邓勇)
【黄石某医院九成病例涉违规医疗】《进了这家医院,九成患者都要“挨一刀”》,2025年6月16日,新华社以此为题刊发报道,披露了一家肛肠医院的大规模过度医疗行为。报道称,2022年,湖北省黄石市卫健委抽查发现,黄石博仕肛肠医院的125份病例中有113份存在问题,手术率高达90%,远超当地平均水平。医院通过夸大病情、虚假宣传、诱导手术及中途更换高价耗材等手段,误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相关资料显示,涉案的黄石博仕肛肠医院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民营医院,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等7个科室,拥有80张床位,年均诊疗手术患者超1500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判令医院支付53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目前涉案医生已被处理,医院也被罚款、暂停肛肠科执业6个月。
政策
【医保影像上云,五试点地区归集364万条索引数据】A医院看不了B医院的CT检查结果,患者重复拍片、花冤枉钱的烦恼正得到解决。2025年6月1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全国医保影像云数据“一张网”的工作进展。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和贵州省五个试点地区已完成医保影像云软件部署,共归集医保影像云索引数据364万条。各地医院CT、MRI等医学影像报告上云,形成统一平台索引,实现“患者可阅、同行可查、医保可核”。以上海为例,检查报告上已经印有二维码,患者及医生扫码即可调用云端的影像和诊断报告,无需携带传统胶片。2024年,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曾表示,力争2025年底实现覆盖北京、上海、广东等主要地区的医疗机构可在全国平台调阅影像资料,并于2027年完成全国“一张网”“路路通”的目标。【美容整形类价格首次统一】2025年6 月 18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下简称“指南”),首次统一规范美容整形类项目价格。此前,医疗机构自主设定收费项目并备案,易导致收费混乱。指南将 “光子嫩肤” 等项目名称统一,便于消费者理解和比价。指南还考虑了新技术、新材料的兼容性,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加收项、扩展项。健言:此举有三重意义。一、规范化的医美项目名称,可以杜绝过度商业化的花哨包装,让医美回归医疗价值理性;二、方案规定的是医疗服务的价格,并不涉及上游产品定价,意味着未来极有可能将产品药械的价格与医疗服务的价格分离,类似公立医院的“医药分家”,专门给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定价,更加体现医生的技术价值;三、利于税收。一般美容整形类医疗行为免增值税,区分免税/不可免税项目,可增加税收。(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副会长、联合丽格集团董事长李滨)监管
【国家药监局公布五起“清源”行动案例】使用网购肉毒素,结果进了ICU,类似新闻近期频出。2025年6 月 19 日,国家药监局公布 5 起药品经营环节 “清源” 行动典型案例,正聚焦于此。案例显示,广西桂林一人通过微信销售未经注册肉毒毒素,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1.74 万元。处罚对象还包括线上、线下药店。广东惠州一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药被罚没 130 万元并吊销许可证;四川成都一诊所在京东销售禁售药被罚没 5 万元。【尼秦类物质和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被纳入管制】2025年6月19日,国家禁毒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尼秦类物质及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以应对新型毒品滥用趋势。尼秦类物质是一类具有中枢神经刺激作用的合成化合物,结构类似传统苯丙胺类毒品,滥用后可引发情绪高涨、幻觉、焦虑、心悸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导致精神错乱或猝死。此类物质被部分不法分子伪装为“兴奋剂”“减肥药”非法流通,危害公共安全。仅一年前,2024年7月,部分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在内的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被列入管制目录。此次再次扩大列管范围,是因为国家毒品滥用监测系统发现,新型替代品迅速出现,并在局部地区滥用,具有扩散风险。健言:此次列管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更新速度快,上次将咪脂类物质列入管理仅在一年前,今年又新增列管几种咪脂类物质,自公告至执行仅11天;二是范围广,尼秦类物质是一整类物质,曾计划开发为强效止痛剂,但因极易引发严重的呼吸抑制和中枢神经抑制等不良反应,具有显著的健康风险,最终未被批准。
不过,列管是双刃剑。每列管一种化学品,会直接影响其上下游产品生产、流通。更应聚焦如何减少毒品供应和需求。【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王红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