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以后发现:把自己“卖”出去的人才会不拧巴。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
第一种人是被驯化的“无价值者”。
他们中的很多人一生痛苦的原因,就是被规训太久,意识不到人本身就是有价值的。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的价值是0,必须做到某个程度让外界来肯定自己,然后再获取一点点回报,这是把自己的价值认定权拱手让出去了。
他们往往离生产很近,总是在创造价值,比如上班打工。
但他们早就将自我价值认定权交给外界(如他人评价、社会标签)了,陷入“他者依赖”陷阱。
有研究发现:缺乏自我肯定者,其幸福感与自尊水平显著偏低。
这类人常陷入“等待被拯救”的幻想——试图通过他人认可证明价值(“先找到一个人肯定我”)。
比如汇报前手心冒汗,生怕别人否定你的方案;
比如发条朋友圈反复编辑,焦虑自己写的好不好;
比如明明很喜欢一个人,总是在想“我真的配得上这份爱吗?”
这就让他们很少思考如何把自己的价值交换出去,而是先思考如何让别人肯定我。
我们反过来看,那些过得好的人,从一开始就肯定了自我的价值。
这就是第二种人,“自我肯定者”。
他们的想法是,我是有用的,我是有不可替代性的,所以我只需要考虑怎么把自己的价值推销出去就行了。
离销售越近的人,越容易觉醒这种思维。
比如卖货的电商、运营,比如做服务的创作者、独立开发者,这些人都是先清楚知道自己的价值,定好价,然后去卖自己的服务。
我常常觉得,自由人生的核心是掌握自我定价权。
真正自由的人生,就是——你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先给自己定价,于是,你只需要考虑怎么把自己推销出去。
这就是我所说的,把自己“卖”出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