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06月09日讯 近期,婚检中患者隐私权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
湖北某医院一名妇产科主治医生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婚检带来的影响就是坑医生。两个月前一个女孩子婚检有艾滋病,首诊医生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告诉她了,女孩说不能告诉她对象。结果前段时间,男方得了艾滋病,直接去卫健委告那个医生了,停职待业。”
“一年前,同样一女生婚检携带HIV,上报疾控中心,但医生告诉了她对象,结果两人没结婚,最后女孩子一直投诉医生,投诉成功后,医生被停职三个月,后来辞职了。法律规定,医生必须保护病人隐私及女性结婚生育权力。”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未经患者同意,医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艾滋病感染信息。这使得医生在婚检中即使发现一方感染HIV,也只能建议患者主动告知伴侣,无权直接向另一方披露。于是,对于医生来说就形成了两难的境地,若医生主动告知未感染方,可能因侵犯隐私权被投诉停职;若患者隐瞒病情导致伴侣感染,医生又面临未履行警示义务的追责。
JRs怎么看医生在艾滋病隐私权方面的两难境地?
来源: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