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讯,湖南男子陈某冒充同龄人,随机添加初中女学生为好友,不到2个月时间内10次奸淫3名幼女,还带着同伙轮奸,猥亵后又实施敲诈勒索……这是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则布告显示的内容。5月30日,记者从株洲市中院确认,5月16日罪犯陈某被执行死刑。布告显示,陈某1989年出生于湖南省攸县,2011年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2年,他化名陈某某,加入县域内20余个初中学生自建QQ群、微信群,随机添加女学生为好友,诱骗女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2022年2月初至3月底,陈某先后10次奸淫3名幼女,其中伙同2名同案犯(均已判刑)实施轮奸3次;其还强奸1名未成年女学生未遂。同年2月中旬至4月初,陈某为牟利,介绍6名同案犯(均已判刑)分别对前述1名幼女实施奸淫1次。此外,陈某还猥亵其他2名幼女,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起。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陈某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陈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