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涉及家长以未成年人充值为由要求退款。案件中,家长大李声称其子小李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7个月内向某游戏充值21382元。然而,法院调查发现,游戏账号的登录时段、聊天记录以及支付账户的消费记录等证据均显示,充值行为并非由小李实施,而是由大李本人或其他成年人操作。法院最终认定大李虚构事实,构成虚假诉讼,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处以罚款。
👶 案件背景:家长大李以未成年人小李的名义,声称其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于7个月内向某游戏充值21382元,要求全额退款。
🧐 调查结果:法院调查发现,游戏账号首次充值时小李仅2岁11个月,最后一次充值时为3岁7个月;账号在深夜、凌晨等时段高频登录,聊天频道出现成人化文字;充值时段关联的支付账户存在网吧扫码消费记录,与家长主张的“幼儿独立操作”事实矛盾。
⚖️ 法院判决: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充值行为并非由小李实施,大李恶意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虚构未成年人充值事实,构成虚假诉讼。法院驳回了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对大李处以10000元罚款。
快科技6月5日消息,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家长虚构未成年人充值事实诉请退款的构成虚假诉讼。
小李的父亲大李起诉称,小李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在7个月内向某游戏累计充值21382元,要求全额返还充值款项。
经审理查明,案涉游戏账号首次充值时小李仅2岁11个月,最后一次充值时为3岁7个月;该账号在深夜、凌晨等时段高频登录,且在游戏聊天频道中多次出现“昨晚喝多了”“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等成人化的文字表述。
不仅如此,充值时段关联的支付账户还存在网吧扫码消费记录,与大李主张的“幼儿独立操作”事实矛盾。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案涉游戏账号的充值行为并非由小李实施,大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恶意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虚构未成年人充值事实,构成虚假诉讼。
据此,判决驳回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针对大李的虚假诉讼行为发出罚款决定书,责令其限期交纳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