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发布通知,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新规自7月22日起施行。投资者融券卖出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得低于120%,以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
📈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通知,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旨在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维护市场稳定。此次调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进行的,体现了监管层对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视。
🚫 根据通知,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更高,不得低于120%。这一规定有助于防范风险,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 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新规对于市场参与人提出了新的要求。交易所提醒各市场参与人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过渡。
📜 对于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但其展期将适用新通知的要求。这一安排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灵活性。
本报讯 (记者田鹏 孟珂 毛艺融)7月10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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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表示,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就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是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通知的要求。
二是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交易所其他规定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沪深北交易所提醒,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本文来自“证券日报网”,作者:田鹏、孟珂、毛艺融,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