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发布《南海仲裁案裁决再批驳》报告,详细分析和批驳了南海仲裁案裁决的合法性,指出其在管辖权、历史性权利、岛屿地位等问题上的谬误和对国际法治的危害。报告强调中国坚持不承认、不接受仲裁裁决,并重申了中国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的立场。
🤔 **管辖权问题:**报告指出,南海仲裁案裁决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仲裁庭无权对中国与菲律宾之间的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进行裁决。因为该公约明确规定,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只能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 **历史性权利问题:**报告驳斥了仲裁裁决对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否定,指出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和管辖权,并拥有历史性权利,这是有历史和法理依据的。仲裁裁决歪曲历史事实,将中国对南海的权利认定为“历史性权利”,并将其限制在“传统渔业权利”的范围,这是对中国历史性权利的曲解和贬低。
🏝️ **岛屿地位问题:**报告强调,南海诸岛是岛屿,而不是岩礁,因此中国对这些岛屿拥有主权和专属经济区。仲裁裁决将南海诸岛认定为“岩礁”,并以此否定中国对这些岛屿的专属经济区权利,这是对国际法的错误解读和适用。
⚖️ **仲裁庭的代表性问题:**报告指出,仲裁庭的组成存在问题,其成员缺乏对南海问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且存在政治偏见,因此其裁决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仲裁庭的裁决是单方面强加给中国的,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同意,因此中国政府不承认也不接受该裁决。
🤝 **中国政府立场:**报告重申了中国政府对于仲裁案以及仲裁裁决的立场:中国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方式管控分歧解决争端,并不会承认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决,也不会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格隆汇7月11日|据央视,由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和中国国际法学会联合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再批驳》报告今天(11日)在北京发布。报告梳理了南海有关争议问题的本质,并对南海仲裁案裁决的管辖权问题,仲裁裁决在历史性权利、大陆国家远海群岛、岛屿地位等问题上的法律解释和适用与事实认定问题,以及仲裁庭的代表性问题进行分析批驳,进一步向国际社会揭示仲裁裁决的谬误和其对国际法治的危害。报告重申了中国对于仲裁案以及仲裁裁决的立场:对于菲律宾滥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无视中国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方式管控分歧解决争端的一贯立场而单方面提起仲裁,中国政府坚持“不参与、不接受”;中国政府不会承认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决,也不会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