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新规,旨在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新规优化了资质许可制度,支持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将其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以促进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的创新发展。此外,新规还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调整准入条件,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新规保障了增量配电企业的许可权益,明确其在配电区域内的权利,并规范电网互联服务。
💡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国家能源局明确,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国家能源局将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以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增量配电企业许可权益。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相关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互联服务,其他企业不得在已取得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财联社6月3日电,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增量配电企业许可权益。根据《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相关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互联服务;其他企业不得在已取得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