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05月31日 11:33
海口: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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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通告,宣布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原因是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30万辆,考虑到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停放资源有限,以及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和功能相同,故做出此决定。通告要求已违规投放的企业在3日内自行回收车辆,逾期将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海口市全面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包括任何形式的租赁业务。

🚲禁投原因是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230万辆,道路通行和停放资源面临压力。

🚦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功能重叠,均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

⏳违规投放企业需在3日内回收车辆,逾期将面临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置。

【海口: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财联社5月31日电,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5月31日发布《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其中提到,目前,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230万辆,考虑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停放资源承载量及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和功能相同,均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等,现阶段海口市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包括以租赁(日租)、旅租等任何形式变相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已在海口(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校园)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自通告之日起3日内自行回收本企业车辆,对逾期未回收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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