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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苹果、戴尔起纠纷!长虹状告苏宁胜诉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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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佳华数字与苏宁采购中心的货款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苏宁采购中心需向佳华数字支付逾7.2亿元货款本金,以及超1.24亿元的资金占用损失,并支付后续利息。案件源于双方在苹果、戴尔品牌产品购销合同中的货款纠纷,苏宁采购中心拖欠货款。佳华数字多次催告无果后提起诉讼,获得法院支持。苏宁采购中心及其关联公司曾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苏宁易购集团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案件背景:四川长虹佳华数字与苏宁采购中心因货款纠纷对簿公堂,涉及苹果、戴尔产品购销合同。

📜 合同约定:双方于2020年签订合作主合同,佳华数字向苏宁采购中心供应电脑等产品,苏宁采购中心拖欠货款。

💸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苏宁采购中心需支付超7.2亿元货款本金及超1.24亿元资金占用损失,并支付后续利息。

🏢 担保情况:苏宁采购中心及其关联公司提供了不动产抵押担保,苏宁易购集团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快科技5月28日消息,近日,四川长虹公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佳华数字”)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简称“苏宁采购中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揭晓。

法院判决,苏宁采购中心需向佳华数字支付货款本金超7.2亿元,以及截至2024年9月13日的资金占用损失超1.24亿元,后续利息按同期LPR的1.3倍算至实际清偿日。

此外,佳华数字对包头苏宁、大庆苏宁等提供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据了解,本案源于双方在苹果、戴尔品牌产品购销合同中的货款纠纷。

诉讼事实和理由显示,佳华数字与被告苏宁采购中心于2020年7月31日签订了《业务合作主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佳华数字向苏宁采购中心供应电脑等产品。

佳华数字按约陆续供货后,苏宁采购中心陆续拖欠货款。

原来在2021年8月23日,佳华数字与苏宁采购中心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苏宁采购中心对逾期付款按照年化6.5%支付资金占用费至实际支付日。

截至2024年4月21日,苏宁采购中心拖欠货款本金为7.22亿元,欠付资金占用费为1.73亿元。

2021年10月起,苏宁采购中心及其关联公司(包头苏宁、大庆苏宁、运城苏宁、牡丹江苏宁)陆续向佳华数字提供了不动产抵押担保,累计担保额12.58亿元。

后经佳华数字多次催告,苏宁采购中心仍未能按照约定付款。基于此,佳华数字向南京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公告显示,一审判决支持了佳华数字大部分诉讼请求,驳回了部分其他诉求。若苏宁采购中心不足以承担上述责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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