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本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备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乃至深刻影响世界的巨大潜力。在此背景下,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不仅事关全球公平问题,更对全球发展、全球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对全球公平的意义。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是应对技术革命浪潮、维护全球公平正义的关键路径。该体系通过多边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模式,致力于平衡技术垄断与普惠发展、协调伦理风险与创新突破、弥合数字鸿沟与能力差异,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提供公平参与和共同受益的治理框架。其核心价值在于确保技术红利由全人类共享,而非加剧既有不平等。
第一,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可促进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治理进程,打破技术垄断。当前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面临被边缘化风险。包容性治理体系通过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强调尊重各国主权和自主发展权,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例如,中国推动联合国通过其倡导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帮助多国提升技术能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共享治理话语权。这有助于打破技术垄断,推动全球治理民主化。
第二,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可促进缩小全球数字鸿沟,实现技术普惠共享。技术鸿沟加剧了南北发展不平衡,一些国家因资金和技术短缺难以享受智能红利。普惠性治理体系主张建立国际技术共享平台,推动数据、算法等资源开放流动。中国提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通过跨国实验室和“一带一路”数字合作,助力发展中国家在医疗、农业等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减少发展差距。这种资源共享模式为技术弱势国家创造了跨越式发展机遇。
第三,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可促进各方协同应对伦理风险,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算法偏见、数据安全等问题可能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需全球协同治理。包容性体系倡导多边风险评估和伦理标准共建,例如,联合国推动制定透明度审查机制、中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都强调算法非歧视原则。通过协同共治,可避免技术风险由弱势群体单方面承担,确保人工智能发展符合全人类共同价值观。
对全球发展的意义。人工智能技术创新速度之快和应用范围之广令其有望成为全球经济繁荣的重要驱动力量。但是,人工智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人工智能的收益是集中垄断,还是包容普惠。世界繁荣稳定不可能建立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基础之上。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不仅是实现全球公平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有利于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更大程度释放智能向善的巨大潜力。
第一,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是实现全球公平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公平正义是世界人民的共同理想。但在现实世界中,少数国家或国家集团凭借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优势,借助国际旧秩序不合理的制度设计,以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旧思维垄断国际事务,严重威胁世界和平稳定。因此,针对当前不同国家间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水平存在巨大差异的“智能鸿沟”现象,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红利能够惠及世界各国人民,缩小“智能鸿沟”,是避免人工智能成为“富国和富人的游戏”、实现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公平发展的重要条件。
第二,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是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从技术创新和扩散的一般逻辑来看,科技创新只有和工业化生产、市场转化结合后才能带来经济回报,技术通过扩散实现市场的拓展不仅符合技术创新的生命周期逻辑,也是现代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外部条件。先发国家需要通过技术扩散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经济回报和再创新优势,后发国家则需要通过技术扩散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追赶。构建包容、普惠的人工智能国际治理体系有利于促进全球范围内的人工智能技术扩散,帮助更多国家参与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在推动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充分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的同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
第三,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是释放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向善”巨大潜力的重要保障。人工智能带来的全球发展重大机遇不只体现在经济利益上,也体现在其协助人类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巨大潜力上。有研究测算,在联合国提出的无贫穷、零饥饿、良好健康与福祉、优质教育、清洁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的169个细分项目中,人工智能有望对其中的134个产生积极的赋能作用,其赋能项目占比接近80%。但是,无论是直接利用人工智能为具体的可持续目标提供技术解决方案,还是通过人工智能评估可持续发展进程、优化可持续发展决策,都需要各类参与主体拥有接入和使用人工智能的基本能力。在此背景下,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发展中国家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全球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智能向善”的重要保障。
对全球安全的意义。人工智能的发展在个体、国家乃至人类层面,衍生出技术滥用恶用、技术故障、经济社会受负面冲击等潜在风险。由于人工智能及其衍生的相关风险具有不可计算、不受控制、易接触、传导广泛等特征,因此没有国家可以在人工智能带来的全球性风险中独善其身,只有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安全和有效治理。
第一,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有利于协调各利益攸关方共同防范人工智能滥用恶用风险。人工智能作为一种重要的通用性、基础性工具,具备强大的自主学习和推理能力,一旦遭到误用、滥用、恶用,将引发深度伪造、恐怖主义应用、技术军事化等风险。对于技术落后国家来说,尽管人工智能未在其国内得以普及应用,但即使只有极少数个体和组织能够获取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低应用知识门槛的特性仍会导致相关国家面临严重风险;对于技术领先国家来说,鉴于人工智能的滥用恶用风险具有极强的外部性,相关国家很难独立于全球安全体系之外实现自身的安全保障。鉴于此,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促进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可有效防范人工智能滥用恶用风险。
第二,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有利于各方对人工智能技术故障风险形成广泛共识。人工智能技术透明性和可解释性不足等特性导致其涌现机理仍处于“黑箱”状态。受此影响,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技术幻觉、算法歧视等技术故障风险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而这些风险在关键领域很可能误导人类,引发决策失误甚至战略误判。一旦人工智能系统发展出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甚至脱离人类控制,则有可能对人类生存安全构成威胁。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有利于各利益攸关方秉持共同安全理念,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
第三,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有利于各方携手应对人工智能大规模应用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即使不考虑滥用恶用和技术故障风险,人工智能技术变革的持续推进亦会对经济社会产生一系列颠覆性影响,引发劳动力结构调整、市场垄断、环境破坏、隐私侵犯等系统性风险,最终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安全稳定构成冲击。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有利于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潜力为人类带来更大福祉的同时,减轻人工智能大规模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