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执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旨在健全重点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机制,特别是针对多次重复信访、长年无法执行等问题,将充分运用交叉执行手段,推动积案化解。该意见强调,若交叉执行发现原执行法院存在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同时,上级法院将加强对辖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落实接访即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以确保执行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 健全重点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机制:针对多次重复信访、长年无法执行的案件,充分运用交叉执行手段,着力推动重点执行信访积案的化解。
🚨 强化责任追究:经交叉执行发现原执行法院和执行干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执行违纪违法问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等方面体现,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加强上级法院监督管理:上级法院将通过巡查、督导、督办等方式,运用约谈问责、一案双查等手段,切实加强对辖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执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意见》要求,健全完善重点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对于多次重复信访、长年无法执行、经转办交办仍无法取得实质进展的信访,充分运用交叉执行手段,着力推动重点执行信访积案化解。经交叉执行,发现原执行法院和执行干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执行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通报批评,按照规定在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体现,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意见》强调,上级法院要及时通过巡查、督导、督办等方式,运用约谈问责、一案双查等手段,切实加强对辖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信访中存在落实接访即办、“有信必复”不到位,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督办意见等问题的,将对相关法院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