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共16条,明确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和申领方式,强调了其使用效力及应用场景。同时,办法强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并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该服务作出了特殊规定。该办法明确网号、网证的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推广应用,并保障未使用用户与使用用户享有同等服务。
🆔 《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和申领方式,为构建统一的网络身份认证体系奠定基础。
🛡️ 强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旨在保障用户在使用网络身份认证服务时的权益。
👶 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特殊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
🌐 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并保留现有或其他合法身份验证方式,保障用户选择权。
⚖️ 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但同时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确保公平性。
【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16条,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申领方式;二是明确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效力、应用场景;三是强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四是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特殊规定。《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的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但同时保留、提供现有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登记、核验身份。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但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