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叫了厂里的车带着钢管去卸货,到达卸货地后,由于我人没到场,司机把车停在边上等我。后续一个女司机倒车时,尾部刮擦到了钢管,下车表示是我方责任要求赔偿,我方不同意后报了交警。
交警来了之后,告知对方货车停在内部路,不属于违停,表示由倒车方全责。对方不服气,觉得属于是超长载货导致其撞上,并申请民警介入。
民警同志到场后,一开始也与交警所述一致,后面看到对方仍然要求赔偿后,开始给我与货车司机做工作。“希望大事化小…”、“希望双方都别怄气…”,林林总总听下来是打算让我方背个次责。
对方顺势说“这个漆面怎么也得要1k,那她7成我方3成责任…”
当时我有点上头了,跟民警同志说“这个车有超长装货也好,拆掉了驾驶座算违规改造也好,我认罚,钱上交给国家我愿意,但是让我赔钱给对方修车,我不肯。”并表示对方要追究车辆的损失,那我方也要追究管道被蹭的损失。
最后,协商无果,民警把双方车辆都拖走了。
现在转头想想,也是有点难受,货没送出还给送货的厂里添麻烦了。
想问下家人们,我这样算怄气了吗…
ps,民警对着我说别怄气的时候,我说“人活着不就为了争口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