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公布最终裁定结果。此前,商务部于2024年5月19日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月16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存在倾销行为,且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经过进一步调查,最终裁定结果将影响相关进口产品的贸易活动,并对国内共聚聚甲醛产业产生影响。
🔍商务部于2024年5月1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标志着正式启动了对该产品的贸易行为的审查。
📊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行为及其幅度、是否对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查,以评估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 2025年1月16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且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存在因果关系。这为最终裁定奠定了基础。
📜 根据《反倾销条例》和调查结果,商务部发布最终裁定,这将对相关进口产品的贸易活动产生直接影响,并可能涉及关税调整或其他贸易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5号 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财联社5月18日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5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1月16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