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该文本旨在规范券商和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包括账户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并对高频交易管理、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 **明确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 投资者首次开展程序化交易前,必须向券商报告相关信息,包括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并经券商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易。
✍ **规范交易行为管理:** 《示范文本》对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券商和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例如,对高频交易进行管理,以确保市场稳定和公平。
✎ **约定违约责任:** 《示范文本》明确了程序化交易违约责任,对券商和投资者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 **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该《示范文本》的出台旨在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降低交易风险,促进程序化交易的健康发展。
✐ **保护投资者权益:** 《示范文本》明确了券商和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权益保障。
【《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对券商和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权责范围作出约定】财联社7月9日电,中证协组织起草了《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征求券商意见。据了解,《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正文共六章25条,主要包括释义、程序化交易报告、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违约责任、附则等内容,对券商和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作出约定。《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投资者首次开展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向券商报告,在券商对其提交的信息进行充分核查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报告的信息包括:账户基本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代码、指定交易的会员/托管会员机构、产品管理人等;账户资金信息,包括账户的资金规模及来源,杠杆资金规模及来源、杠杆率等;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策略类型及主要内容、交易指令执行方式、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交易软件信息,包括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开发主体等;其他信息,包括甲方(投资者)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