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 05月14日 17:10
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一审被判死缓。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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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因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查明,赵伟国在2018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合谋,低价购买国有资产并侵吞4.7亿余元。此外,他还将盈利业务交由特定关系人经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8.9亿余元,并导致上市公司损失4645万余元。案件涉及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务犯罪。

💰 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合谋,通过低价购买房产,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7亿余元,涉及贪污罪。

🏢 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赵伟国将紫光集团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以高价购买其提供的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9亿余元,涉及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 2019年,赵伟国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涉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一审被判死缓。

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对被告人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赵伟国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7亿余元。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9亿余元。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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