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旨在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及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先行先试科技金融创新政策。同时,将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长三角”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以及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等。此外,还将以更高标准推动北京、天津、江苏等13个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并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
🏦政策支持: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及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科技金融创新政策上先行先试。
🧪区域试点: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长三角”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
💡重点服务:以更高标准推动北京、天津、江苏等13个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加大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生态建设: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融资、交易等环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七部门: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财联社5月14日电,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长三角”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以更高标准推动北京、天津、江苏等13个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实施成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