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通知,计划在2025年选择约34个城市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将涵盖地级市及以上,实施期为两年。重点关注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制造业,旨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试点将深入梳理行业共性需求,分业分级推进数字化改造,助力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
🏢 试点城市范围:2025年将选择34个左右的城市作为试点,这些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以及直辖市所辖区县。已纳入前两批试点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
⏳ 试点实施期限:第三批城市试点实施期为两年,从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
🏭 试点行业选择:试点城市应重点在计算机和通信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制造业重点行业中选择具体细分领域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
🎯 行业选择标准:选取的细分行业应符合国家区域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体现自身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并具备产值规模较大、中小企业集聚度较高、改造潜力较深、改造后效益提升明显的特征,避免分散。
⚙️ 改造推进方式:试点城市要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深入梳理行业共性改造需求,分业分级推进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
【两部门:2025年将选择34个左右的城市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财联社5月9日电,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2025年将选择34个左右的城市开展第三批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已纳入前两批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城市试点实施期两年,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点城市应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促进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并重,在计算机和通信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制造业重点行业中选择具体细分领域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选取的细分行业应符合国家区域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体现自身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具有产值规模较大、中小企业集聚度较高、改造潜力较深、改造后效益提升明显的特征,避免分散。要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深入梳理行业共性改造需求,分业分级推进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