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处以罚款。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被处以4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被处以30万元罚款。
😄 **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年报**:普利制药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认定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普利制药在4月30日之前未能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这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普利制药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
😠 **相关责任人被处罚**:除了对普利制药本身进行处罚外,海南证监局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被认定为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因此分别被处以罚款。
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 **监管部门的警示作用**:普利制药被处罚的案例,再次提醒了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这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普利制药: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普利制药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