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 违规行为: 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
👮♂️ 处罚决定: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责任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因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 提醒: 该事件提醒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避免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普利制药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