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处以罚款。公司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未按期披露年报**:普利制药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立案调查。
😔 **责任追究**: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被认定为未按期披露年报的直接责任人,并被处以罚款。
💰 **处罚结果**:最终,普利制药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100万元罚款;范敏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罗佟凝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警示作用**:此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 **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普利制药: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财联社7月7日电,普利制药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