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建立与基金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业绩。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模式。持有期内,基金业绩表现将直接影响管理费率,表现优异可获得升档费率,表现不佳则适用低档费率。证监会计划在一年内引导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占比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并将在试行一年后评估和完善,逐步推广。
📈 证监会的核心举措是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旨在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业绩。
📊 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这意味着基金的管理费率将根据基金的实际业绩表现进行调整。
⏳ 投资者持有期间的产品业绩表现将决定适用的管理费率水平。具体而言,如果产品业绩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则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基准,则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基准,则适用升档费率。
🎯 证监会计划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
⚙️ 证监会将试行一年后对该机制进行评估和优化完善,并逐步全面推开,以期提升整个公募基金行业的质量。
【证监会: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财联社5月7日电,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