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提升基金管理行业的质量。核心举措包括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这种模式下,基金管理费率将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进行调整,持有期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将享受到差异化的费率。具体而言,基金业绩若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将适用基准档费率;若明显低于基准,则适用低档费率;若显著超越基准,则适用升档费率。证监会计划在一年内,引导头部机构积极发行此类基金,并将在试行一年后进行评估和完善。
💰 证监会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旨在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业绩。这种模式将管理费与基金业绩表现直接挂钩,从而促使基金管理人更加努力地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 浮动管理费的具体操作方式是,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动态调整管理费率。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其适用的管理费率将根据基金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结果来确定。
💡 基金业绩表现与管理费率挂钩的细节:如果基金业绩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则适用基准档费率;如果基金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则适用低档费率;如果基金业绩显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则适用升档费率。
🎯 证监会计划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目标是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的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
🗓️ 该方案将试行一年,试行期结束后,证监会将对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并逐步全面推开。这意味着浮动管理费模式有望在未来覆盖更广泛的基金范围。
【证监会: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财联社5月7日电,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