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旨在压实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责任,更好发挥评价机制的督促引导作用。修订内容包括增加上位规则依据,完善会员评价内容,新增对程序化交易和融资融券交易的管理情况评价。同时,优化了评价结果运用规定,明确了对低星级、低分会员可采取的措施,如口头问询、谈话提醒,甚至纳入现场检查范围。修订旨在提升会员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稳定。
📝 新增评价内容:此次修订在会员评价中新增了“会员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情况”和“会员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管理情况”两方面,旨在加强对这两类交易的管理和监督。
🚨 完善原有评价:在原有的“会员协同自律监管情况”评价中,新增了重点监控证券管理、加强客户交易风险提示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会员的自律监管水平。
⭐ 优化结果运用:明确了对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较低的会员,可采取口头问询、谈话提醒等措施;对得分更低的会员,原则上纳入现场检查范围,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
【深交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修订 新增程序化交易及两融交易管理情况评价】财联社5月6日电,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压实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责任,更好地发挥评价机制的督促引导作用。据悉,此次修订增加上位规则依据,并完善了会员评价内容,新增“会员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情况”“会员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管理情况”两方面评价内容,并在原有的“会员协同自律监管情况”评价中新增重点监控证券管理、加强客户交易风险提示等内容。此外,此次修订还优化了评价结果运用规定,明确了对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小于70分的会员,可采取口头问询、谈话提醒等工作措施,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小于60分的会员,原则上纳入现场检查范围。 (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