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算是一个小老板,在生意场上遇到李女士以后,他被牵动了心弦,而且随着生意上日复一日的往来,李女士的性格和业务能力都深深的吸引了他。
而李女士似乎也察觉到了张先生对自己情感上的变化,在2021年和张先生的沟通中总是不经意的说起自己在生意方面上资金问题。
这番说辞让张先生觉得自己得到了追求的好机会,准备在自己青睐的人面前“大展身手”。
于是主动向李女士提出“资金援助”,直接给对方的账户打款10万元帮助她度过难关。
然后开始了大胆的追求,前前后后送了李女士价值11万元的礼物,有化妆品名牌包等等各种礼品,直接“明示”了李女士。
李女士也是成年人,她当然知道张先生的对自己的爱慕之意,可感情这种事情讲究的就是你情我愿,她并不想强迫自己喜欢上自己没有感觉的人,于是他跟张先生说明,说她不一定会接受张先生的爱意,如果张先生反悔,她就把张先生送的东西和援助的资金全数返还。
张先生一听随即一摆手表示不用,还说自己都是自愿给予的,甚至还草拟了一份《协议》写明了自己自愿赠与。
可当张先生觉得自己做法非常有男人味和魄力,可以获得对方更多的好感的时候,现实总是残酷的。
李女士对于在情感方面更加注重感觉,她无论如何也无法对张先生生出男女之间的感情,随即将自己想法告诉了张先生郑重的拒绝了他。
被拒绝以后的张先生恼羞成怒,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自己赠予的钱和礼物。可李女士拿出当时张先生自己亲手写下的协议,上面的署名还有他按下的手印。
最终法庭判定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张先生败诉,李女士无需归还。
张先生赔了钱财,又跑了人啊。
对于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