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发布了修订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该办法旨在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培育深港澳合作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四个方面,并对前海企业与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港资及外资企业开展科研活动、高成长性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支持,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支持。
🚀 **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 该办法旨在促进深港澳三地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包括人才、技术、资本等,推动深港澳三地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前海企业与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鼓励港资及外资企业在深开展科研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 **培育深港澳合作的开放创新生态:** 该办法旨在构建一个开放、包容、协同的深港澳合作创新生态体系,吸引更多国际科技人才和机构落户前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前海科技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为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在深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便利,支持港澳企业参与前海科技创新项目,并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 **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该办法旨在推动前海科技服务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方向发展,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服务中心。具体措施包括:支持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科技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该办法旨在推动前海发展新质生产力,包括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前海成为新兴产业的策源地和集聚地。

7月5日上午,前海合作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在前海大厦成功举行。会上,前海管理局发布了修订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科技创新办法》与南山区、宝安区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协同政策体系,从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培育深港澳合作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四个方面支持前海企业与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港资及外资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链条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等,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