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方公布,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35岁和68岁。两人据报为逃亡海外的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兄长和父亲。

香港警方说,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的资金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郭凤仪已逃亡到美国华府。

根据星期五(5月2日)发布在港府新闻公报网站的信息,两名男子星期三(4月30日)被捕,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刑事罪行条例》。

两人被指涉嫌协助郭凤仪,更改保险单内容及企图提取相关保险单结余。国安处控告68岁男子一项“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或由有关潜逃者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罪,案件将在星期五下午于香港法院过堂。另一名被捕男子则获准保释候查。

保安局局长去年12月24日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刊宪,指明七名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逃犯为有关潜逃者,其中包括郭凤仪,并指明针对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