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黄女士因女儿婚姻危机,前往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她担心女儿离婚时财产被分割,决定指定女儿单独继承其名下房产和现金。女儿婚房首付由黄女士夫妇支付一半,婚后共同还贷。为避免意外发生,法定继承导致女婿分割财产,黄女士希望通过遗嘱保护女儿的继承权益。此举旨在确保女儿在婚姻变故中能保住父母的心血,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深切关爱和周全考虑。
👵 黄女士因女儿婚姻出现危机,担心女儿离婚时财产被分割,决定立遗嘱,指定女儿个人继承财产。
🏠 女儿婚前所住房屋,首付由黄女士夫妇支付五成,婚后女儿与丈夫共同还贷,现已还清。
💰 黄女士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和现金财产,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计划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明确分配。
📜 黄女士担心若在女儿离婚前,自己和先生发生意外,根据法定继承,财产将变为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希望通过遗嘱保护女儿的继承财产。
⚖️ 根据《民法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通过遗嘱指定子女单独继承,排除配偶分割。
虎扑05月01日讯 近日,65岁的黄女士走进中华遗嘱库订立了遗嘱。原来,黄女士的女儿与女婿关系紧张,已经到了闹离婚的境地。黄女士为了切实保障女儿的权益,决定提前订立遗嘱,明确指定由女儿个人来继承财产。黄女士的女儿与现在的丈夫住的房子是婚前由她父母出五成首付买下的,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目前已还清。 而黄女士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和现金财产,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财产纠纷,所以计划订立遗嘱。
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主任范仲权表示,黄女士还担心万一在女儿离婚前,自己和先生突然发生意外,根据法律的法定继承,这个财产就会变成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希望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去帮女儿保护她的(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条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公民也可通过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子女单独继承,排除配偶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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