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强东因其真性情的行为受到广泛关注,引发了商家将刘强东敬酒照制作成车贴售卖的热潮。然而,这种行为引发了关于肖像权的法律争议。知名律师指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商业目的使用其肖像,已构成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不得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肖像。此事件再次提醒了公众对肖像权的重视,以及商业行为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刘强东近期因其真性情的行为受到网友好评,引发商家将刘强东敬酒照片制作成车贴销售。
💰车贴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部分商家销量可观,但此行为引发了法律争议。
⚖️知名律师指出,售卖车贴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商家未经刘强东同意,将其敬酒照片制作成车贴用于售卖,这种商业使用行为侵犯了刘强东的肖像权。
快科技4月30日消息,最近刘强东频频上热搜,其真性情的做法引来了网友的诸多好评。
前不久刘强东与外卖员聚餐喝酒的视频引发热议,而有头脑的商家已经提前行动,将东哥敬酒的照片做成了车贴卖起来。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款车贴销量非常不错(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有商家的销量高达700左右)。
那么,该行为是否侵权?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售卖这种车贴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
刘强东的敬酒照片属于其肖像范畴,商家未经刘强东同意,将其照片制作成车贴用于售卖,这种商业使用行为侵犯了刘强东的肖像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