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累计罚款1.21亿元,并对7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并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形成监管执法“生态圈”。
🎯 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处罚,包括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易事特、凯撒同盛。
💰 证监会对上述公司累计罚款1.21亿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并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形成监管执法“生态圈”。
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