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对蓝华、方瑞征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行6.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 前述授权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总计4.63亿元。
😔 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召开股东会补充审议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并披露。
🤬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蓝华、方瑞征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秘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样违反了规定。
🚨 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行6.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前述授权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总计4.63亿元。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召开股东会补充审议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并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在前述事项中,蓝华、方瑞征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秘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