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法院还下令,三家从向越南电力集团出售电力中受益的发电厂,向该集团偿还4000万美元的损失。

黄国旺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说:“我的错误行为是惨痛的教训,抹去了我在各个岗位上对国家做出的贡献。”

判决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期间,越南电力集团斥资近1亿5400万美元从宁顺省的三家太阳能发电厂购买太阳能电力,造成国家预算损失超过4000万美元。

法新社报道,现年62岁的黄国旺承认收受5万7600美元(约7万5379新元)的贿赂,以让宁顺省的太阳能发电厂在向国家电力公司出售电力时享受优惠价格。

涉案的另外11名能源和税务官员也接受了审判。他们因滥用职权和不履行职责,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认为,我在履行公共职责期间确实做了一些错事,造成了损失。因此,我有责任将这笔钱退还给国家。”

黄国旺曾于2015年至2020年担任贸工部副部长,并于2012年至2015年担任越南电力集团董事长。

黄国旺向法庭承认收受贿赂,但其家人已将款项退还。

越南一家法院星期二(4月29日)判处前工贸部副部长黄国旺六年有期徒刑,罪名是他在一项太阳能发展计划中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