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知明确了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条件,包括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同时,强调了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和公开性,以及省级政府的批准流程。此外,通知还对连续结算试运行前的系统校验提出要求,并规定到2025年底前,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份,要实现用户侧主体参与市场,并建立适应新型经营主体的机制。最后,强调了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中长期签约履约比例需符合国家能源安全保供要求。
💡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条件:电力现货市场需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通过第三方评估,满足《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规定的正式运行启动条件。
✅第三方评估要求:第一责任单位应委托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需独立、公开,且未参与所在省(区)电力市场方案规则编制、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公开。
🚦连续结算试运行要求:拟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的地区,应事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现货市场开展技术支持系统校验,并公开校验报告。未通过系统校验的地区不得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用户侧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份,2025年底前要实现用户侧主体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出清、结算,并建立适应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准入要求、注册程序、报价方式、结算考核等机制。
🛡️中长期签约履约比例: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中长期签约履约比例必须要符合国家能源安全保供要求。
【两部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且经第三方评估满足正式运行启动条件 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财联社4月29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且经第三方评估满足《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规定的正式运行启动条件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第一责任单位应采取独立、公开的方式选定和委托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且未参与所在省(区)电力市场方案规则编制、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省级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拟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应事先委托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对现货市场开展技术支持系统校验,并主动公开校验报告。未通过系统校验的地区不得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份,2025年底前要实现用户侧主体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出清、结算,并建立适应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准入要求、注册程序、报价方式、结算考核等机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中长期签约履约比例必须要符合国家能源安全保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