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日发布通知,旨在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通知强调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的界限,防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防范违规执法司法。同时,要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善用“活封活扣”措施,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及时核查清理失信信息,助力企业重返市场。
⚖️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防止将合同纠纷认定为合同诈骗,合法融资混淆为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误判为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曲解为违法犯罪,避免行政、刑事手段不当干预经济活动。
🚫 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不涉及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 善用“活封活扣”措施:对于可以继续发挥价值的查封财产,尽量采取“活封”方式,使其能够物尽其用,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信用修复机制:及时核查清理失信信息,依法依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其重返市场,鼓励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最高法: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财联社4月27日电,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积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的界限,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效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善用“活封活扣”措施,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及时核查清理失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让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