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新版房票安置政策,旨在优化升级房屋征收补偿机制。新政自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主要亮点在于扩大房源选择范围,涵盖全市二手房及各类新房,并新增通用厂房选项。被征收人可购买多套房产,且在满足居住面积要求的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并可转让房票。此外,购买新房可在6个月内获得5%的额外奖励,7-12个月内也有2%的奖励,部分楼盘还提供额外折扣,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流通。
🏘️ 房源选择范围扩大:新政允许被征收人购买全市范围内的二手房,以及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等多种类型房源。
🏢 房产用途多元化:除了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房票还可用于购买通用厂房,满足不同需求。
💰 购房奖励机制:在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买新房,可获得5%的购房奖励;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部分楼盘还提供开发商专属折扣。
🔄 房票可转让:被征收人可以转让房票,增加了政策的灵活性。
【厦门优化升级房票安置政策:房票可买全市二手房 6个月内购新房可获额外奖励】财联社4月23日电,厦门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对厦门市房票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优化升级后的政策自今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了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还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还可以将房票转让。同时,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奖励2%。部分楼盘还可享受开发商专属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