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日我父亲驾驶我的车辆低速撞到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不重,并没有骨折等情况,具体还需要鉴定,目前住院中;4.16日双方去交警队开具了责任认定书,我父亲全责。当天交警说伤者准备起诉,不同意我父亲把车辆开走,并约定4.22日双方在交警队碰面;4.18日下午4点,我父亲接到电话陌生手机号,对方自称是区人民法院保全科的,说伤者准备起诉,要保全车辆或者交10W保证金,建议我们去法院谈一谈,因不确定对方身份,所以我父亲没有理会;4.21日上午,车辆已经从交警队拖到法院停车场。
我有几点疑问困扰:1、交警拖车并未开具扣车凭证合理吗;2、4.21日上午法院拖车前并未通知我或者我父亲,我们也并未接到交警通知;4.21日下午5点我才接到法院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取裁定书;3、在机动车有全险的情况下,法院保全车辆是否合理;4、机动车属于我名下财产,保全非肇事者名下财产是否合理,如何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