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4月19日 14:26
[流言板]男子5.2万工资给女友保管分手索还,法院: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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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期间的转账纠纷案件。原告小欧与被告小莫曾通过微信相识并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小欧在同居期间向小莫转账5.2万元,分手后要求返还,但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双方转账多为日常开支,且小莫亦有支出,未超出共同生活所需范围。此案反映了同居关系中财产问题的复杂性,强调了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经济往来应视为维持关系的正常支出。

❤️‍🔥案件背景:小欧与小莫通过微信相识并同居,2018年举行婚礼并育有一子。2022年,小欧将工资交给小莫保管。2024年,两人因矛盾分手,小欧要求返还同居期间的转账。

⚖️法院判决依据:法院认为,小欧转账5.2万元,小莫亦转账2.25万元,且小莫的对外支出多数为生活开支,可认定为共同开支。双方虽无夫妻之名,但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给付财物符合生活常态。

💸转账性质认定:法院认为,双方转账多为小额,应视为日常开支,未超出共同生活所需范围。小欧要求返还工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虎扑04月19日讯 据荔波县人民法院4月16日消息,2017年,小欧(男)与小莫(女)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并相恋,两人感情迅速升温,随后开始同居。2018年,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2022年,双方外出务工,小欧将工资交由小莫保管,由小莫负责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开支。2024年,两人发生矛盾,最终走向分手,小欧要求小莫返还同居期间的所有转账,被拒绝的小欧一怒之下诉至法院。小莫表示,他确实向我转了工资,但在同居期间,所有的生活开支都是我付钱,还有小孩的吃穿用度,我还常常给他买衣服。

法院认为,小欧在同居期间通过微信向小莫转账共计5.2万元,小莫亦通过微信向小欧多次转账约2.25万元,且小莫的对外支出中多数为平常生活开支,可认定为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无夫妻之名,但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为维持与彼此间的同居生活关系,向对方给付财物符合生活常态,且双方的转账中多以小金额为主,应视为是双方日常的生活开支。在此期间,双方相互向对方转账,虽然存在一定的差额,但未超出通常共同生活所需范围,故小欧要求小莫返还工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驳回小欧的诉讼请求。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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