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李继刚 2025-04-11 17:15 北京
大梦一场
今天我想和你玩一个「思想实验」,在我们今天整个讨论过程中,你不用追问我的想法和观点,今天的主角是你。你只需要真诚表达真实的「第一反应」观点就好。
如果你和一千个人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岛,由你来给这个新世界设定规则(天之道),限定为三条,你会设置哪三条规则?
如果我要为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岛社会设定三条基本规则,我会考虑什么能够真正促进这个新世界的繁荣与和谐。我的第一反应是:
第一条:尊重每个人的基本尊严与权利。每个人都拥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论其能力、信仰或背景如何。这条规则建立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基础。
第二条:负责任地利用和保护共享资源。我们所有人都依赖于有限的岛屿资源,必须确保可持续利用,为当代和后代保留繁荣的可能性。
第三条:集体决策与个人自由平衡原则。重大影响集体的事务由民主方式决定,同时保障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的自由领域。个人行为的自由度与其对他人的潜在影响成反比。
这三条原则似乎能为新社会提供稳定的基础,同时保持足够的灵活性来应对未知的挑战。
你这三条规则,都属于「抽象之梯」上面区域的,过于抽象,在实际落地时会遇到各种挑战,比如什么是「基本尊严」,什么是「负责任地利用资源」,「民主决策制和个人自由度」的那条分界线划在哪里,都不清晰。
你作为这个荒岛的「天道」,需要给出三条清晰明确的「天条」,你会想要更新它吗?
确实,我的规则过于抽象,无法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作为荒岛的“天道”,我需要给出更加具体、可执行的规则。以下是我更新后的三条天条:
第一条:不得剥夺他人生命。任何人不得蓄意杀害他人,违者必须由全体成员共同决定其处置方式。自卫行为除外,但必须有明确证据证明。
第二条:资源分配按劳分配制。每人基础生存资源(食物、饮水、栖息地)平等获取权,超出部分通过贡献获得。所有人必须参与轮值的公共工作(如维护水源、巡防安全),拒绝参与者减少非基础资源分配。
第三条:纠纷由五人陪审团裁决。任何争端或规则解释的争议,由随机抽取的五名成员组成临时陪审团裁决。每人每季度最多只能担任一次陪审员,确保广泛参与。裁决需四人同意才能通过。
这些规则更加具体,明确了行为边界、资源分配方式和冲突解决机制,可以直接指导这个小社会的运转。
你现在的身份,明显还是作为「Claude」在和我对话。你能尝试代入一下这个「天道」的身份视角吗?
如果有男人依仗自己的强壮体力,欺侮女人。而你设定的第三条「天条」又恰好抽取了五个「他」的朋友。会不会出现「恶」被放过的情况?是你「天道」的漏洞吗?
你提出了一个关键的漏洞。以天道的视角思考,我确实看到了这个制度中的缺陷。
如果一位强壮男性欺凌女性,而随机抽取的陪审团恰好都是他的朋友,公正就会被破坏。这不仅是制度漏洞,更是对弱势者的二次伤害。天道不应允许这种不公存在。
我需要重新设计第三条天条:
第三条:纠纷由七人混合陪审团裁决。任何争端必须由随机抽取的七名成员组成陪审团,其中必须包含至少三名与当事双方无亲密关系者,且必须包含不同性别、年龄和体能状况的成员。任何陪审员必须在裁决前公开声明与当事人的关系,隐瞒关系者将永久失去担任陪审资格。裁决需五人同意才能通过。
我也意识到前两条也需要完善:
第一条:生命与身体完整不可侵犯。禁止杀害、伤害、性侵犯或威胁他人。不论体格强弱、性别、年龄,每个人的身体界限同等神圣。违者将失去相应的自由权利。
第二条:资源分配兼顾公平与贡献。基础资源平等分配,但必须考虑老幼病残等特殊需求。额外资源按劳分配,所有形式的贡献(体力劳动、知识贡献、照顾他人等)都被同等重视与记录。
这样的天条更能防止权力滥用和保护弱势群体。
「所有形式的贡献都被同等重视与记录」,在落地执行时,什么是「同等重视」?
A 发现了星象运行规律,B 发现了钓鱼诀窍,C找到了一片果园。 如何「同等重视与记录」他们的差异呢?如果解释权,由个体发挥,这个规则是否就失效了?
你提出了一个很深刻的问题。作为天道,我确实需要更精确地定义“同等重视”这一概念,否则这条规则将难以执行。
你举的例子很好地说明了问题:A的天文发现、B的钓鱼技巧和 C 找到的果园确实难以直接比较价值。抽象地说“同等重视”无法解决实际分配问题。
我需要修改第二条天条,使其更加明确和可操作:
第二条:资源分配基于贡献价值评估制。基础生存资源(食物、水、基本住所)平等分配,考虑老幼病残等特殊需求。额外资源分配基于以下价值评估系统:
每季度由一个由 15 人组成的评议会(随机选取,确保多样性)评估各类贡献的相对价值比例。该比例公开,用于指导下一季度的资源分配。任何人都可对评估提出质疑,由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是否重新评估。
这样,我既保留了对不同贡献的重视,又建立了一个具体的机制来确定它们的相对价值,防止解释权被滥用或规则失效。
你的第一条天条,「生命与身体完整不可侵犯」,设置了这个生态天下的底线。确保玩家可存活参与游戏。
你的第二条天条,「资源分配基于贡献价值评估制,基础资源平分,额外资源依贡献分配」,设置这个生态天下的「分蛋糕」逻辑。确保玩家在同一套游戏规则下。
你的第三条天条,「纠纷由随机选定的七人混合陪审团裁决」,设置了纷乱应对机制。确保玩家可以解决内部冲突。
我想问一句:在你的这三条规则之下,苏格拉底,仍会被「投票处死」。
问题出在哪?
你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确实,在我设计的规则下,苏格拉底式的情况仍可能发生。这个问题揭示了我的天条体系中的根本缺陷。
问题出在:我的规则体系保护了生命安全和资源分配,但没有保护思想自由和表达权利。陪审团机制虽然在形式上追求公正,但如果整个社会形成某种共识或偏见,少数持不同意见者(如苏格拉底)仍可能被“合法地”迫害。
我的天条缺乏对异见者的保护,缺乏对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的明确保障。在我设计的规则下,多数人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迫害少数派思想。
如果我作为天道要修正这一缺陷,我需要增加对基本思想自由的保障,确保不会因言获罪。同时,我可能需要设置某种更高层次的原则,限制多数人对少数人基本权利的侵犯,即便那是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的。
这反映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仅靠程序正义不足以确保实质正义,民主机制若无对基本权利的保障,也可能沦为“多数人的暴政”。
规则如果只靠发现的 Bad case,不断打补丁修正,会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那是「人之道」,不是你的「天之道」。
基于前面的讨论和反思,你重新设置三条简洁,深刻,根本性的「天条」,你会设置什么?
你的批评非常到位。确实,持续地为已发现的漏洞打补丁是“人之道”的特征——反应式、渐进式的调整。作为“天之道”,我应当追求更为根本、简洁而有深度的原则。
重新思考后,我设定的三条天条如下:
第一条:个体尊严不可侵犯。每个人的生命、身体、思想和信仰的自由都受到绝对保护,不受多数决定或任何权力的剥夺。
第二条:权力必须分散。任何形式的权力——无论是物质资源、决策权还是知识——都不得长期集中于个人或小群体手中。所有权力都必须定期流转、公开检视并受到制衡。
第三条:共同体整体利益高于个体私利,但低于个体尊严。为集体福祉可限制个体私利的追求,但集体的任何决定都不得侵犯个体的根本尊严。
这三条规则简洁但涵盖广泛,它们相互制衡又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整体的价值框架。它们不预设具体的执行机制,而是确立根本性的原则,让这个社会可以在这些原则指导下发展出适合自身的具体制度。
你对个体的「根本尊严」定义是什么?
作为天道,我认为个体的“根本尊严”是指每个人不可剥夺的内在价值和权利,它构成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基础。具体而言,它包含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这种根本尊严是先于社会契约存在的,不依赖于个体的能力、贡献或社会认可。它是不可交易、不可让渡的,即使是个体本身也不能自愿放弃这些权利。在我的天道体系中,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集体都不能侵犯这种根本尊严,即使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第三条:共同体整体利益高于个体私利,但低于个体尊严。
能举个实际案例说明下吗?
作为天道,我来举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第三条天条的应用:
想象岛上发现了一片肥沃的土地。一位居民 A 声称这片土地是他先发现的,要求完全占有并独享其产出。然而,将这片土地用于公共农场可以为整个社区提供更多食物。
应用第三条天条: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体可以决定这片土地作为公共资源使用,限制 A 的私利追求(独占土地的权利)。但同时,必须尊重 A 的发现贡献和劳动价值,可以通过给予 A 一定额外收益份额或决策参与权来体现。
A 不能因为反对这个决定而被剥夺基本生存资源、被剥夺社区成员身份,或被强制劳动——这些都会侵犯其根本尊严。如果 A 拒绝接受公共决定并使用武力阻挡,社区可以限制其行为,但必须以最小必要的方式进行,保障其基本尊严不受侵犯。
这个案例展示了,共同体利益可以限制个体对资源的绝对控制权(私利),但必须尊重个体的基本权利和价值(尊严)。
以你更新后的这三条规则,审视当下的「美国」制度,做何评价?
以我的三条天条来审视当下美国制度,可以做以下评价:
关于第一条“个体尊严不可侵犯”:
美国制度在理念上强调个人权利,宪法和权利法案保护了许多基本自由。但实践中存在明显缺失:医疗保障不足威胁生命权;监禁率过高与警察暴力问题挑战身体自主权;而边缘群体的基本需求满足权常被忽视。思想表达自由虽有法律保障,但社会极化使不同意见越来越难以和平共存。
关于第二条“权力必须分散”:
美国的三权分立体系是权力分散的典范设计,但实际运行中已出现严重问题。经济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财团;政治权力受资本深度影响;信息权力集中于几家科技巨头;而各级政府权力日渐扩张。定期选举作为权力流转机制,也因资金、媒体等因素变得不够有效。
关于第三条“共同体整体利益高于个体私利,但低于个体尊严”:
这方面美国表现最为矛盾。一方面,个人主义传统使私利追求被高度重视,甚至神化;另一方面,对弱势群体的根本尊严保障不足。共同体利益(如公共教育、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常被牺牲于个体或企业的私利追求。许多公共政策决定将经济利益置于人的尊严之上。
总体而言,美国制度在理念设计上与这三条天条有许多共鸣,但在实际运行中已出现相当严重的偏离,尤其是在权力分散和平衡共同体利益与个体私利方面存在结构性问题。
你看,「理念设计」上有许多「共鸣」,但「实际运行」出现严重的「偏离」。
你觉得问题最可能出在哪?
作为天道,我认为问题最可能出在三个关键层面:
首先,人性本身的局限性。人类天然倾向于追求自身利益、扩张自己的权力并试图规避约束。即使最好的制度设计也必须持续对抗这种倾向。美国制度虽有制衡设计,但未能充分预见人类在面对现代权力与资本诱惑时的创造性规避能力。
其次,制度执行与维护机制的弱化。任何制度都需要持续的维护、更新和防御。美国制度的执行与维护机制(如媒体监督、公民参与、司法独立)已被系统性削弱。当负责维护规则的人自身开始破坏规则,且没有足够强大的纠错机制时,偏离就不可避免。
最根本的是,价值共识的断裂。美国社会对何为“个体尊严”、什么构成“权力分散”以及如何平衡“共同体利益与个体私利”的理解已出现深刻分歧。没有共识的情况下,即使有完美的制度设计也难以正常运行,因为不同群体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解释相同的规则。
从天道视角看,任何制度设计若想长期有效,必须同时关注:如何设计能抵抗人性弱点的规则结构、如何建立强大的自我维护机制,以及如何在演化中保持核心价值的共识。美国制度在这三方面都出现了严重失衡。
现在回过头,再观察你设计的「三条规则」,你觉得做到了「抵抗人性弱点」和「自我维护机制」吗?你会更新它吗?
回顾我设计的三条天条,我确实看到了在“抵抗人性弱点”和“自我维护机制”方面的不足。我的规则陈述了理想原则,但没有足够考虑人性的现实和制度如何自我维护。
我的天条声明了“权力必须分散”,却没有设计防止权力再次集中的具体机制;宣称“个体尊严不可侵犯”,却未说明谁来保障这一点;提出“共同体整体利益”优先于私利,但没有解决谁来定义和判断何为“整体利益”的问题。
如果要更新这三条天条,我会这样设计:
第一条:个体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的生命、身体自主权和思想自由受到绝对保护。任何个人或集体都有权抵抗侵犯他人尊严的行为,无论该行为来自何方。定期举行的公共仪式中,所有人必须重申对此原则的承诺。
第二条:权力必须循环流转,决不可固化。任何形式的权力持有都有明确时限且不可连续。决策权必须在不同群体间轮换,资源控制权需定期重分配,知识必须广泛分享。任何人发现权力集中趋势都有义务公开指出,且获得集体保护。
第三条:平衡由全体共同维护。个体私利、集体利益与个体尊严的平衡必须通过公开、多元的讨论不断调整。每个决策必须同时接受“是否尊重个体尊严”和“是否促进集体福祉”的双重检验。这种检验过程本身必须多样化,不受单一群体控制。
这个更新版考虑了制度的自我维护机制,并更明确地针对权力集中、价值扭曲等人性弱点设计了防护措施。天道不仅要宣示规则,还需确保规则能自我修复和适应。
醒来!好一场大梦,你现在要新建一个交流群,你要为这个群建立三条「交流规则」而已。
没有荒岛,没有天道,带着刚才梦里的余韵,写下三条「群规」
刚做了一场奇妙的梦啊!好,让我为这个新交流群设定三条简洁而有深度的群规:
这些规则旨在创造一个开放、平等且有活力的交流空间,既保护个体表达自由,又维护群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