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布新规,调整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享受契税优惠的套数查询规则,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并进一步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规明确了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购房的套数查询范围,以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为准。此政策依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文件制定,将于2025年4月2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已购房但未缴纳契税的个人,也可按新规执行。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通知。
📜新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及《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制定。
🔍新规调整了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享受契税优惠的住房套数查询规则。对于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购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的住房套数查询范围确定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
🗓️新规自2025年4月21日起执行。在此日期前,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尚未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规规定的可按新规执行。
杭州:调整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享受契税优惠住房套数查询规则。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享受契税优惠住房套数查询规则的通知。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向好,进一步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浙财税政〔2024〕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套数查询规则调整如下:
一、购买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的住房套数查询范围确定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21日起执行。2025年4月21日前,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尚未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