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财经头条 04月18日 16:44
事关264万保险代理人!人身险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方案落地 拟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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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旨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新规强调以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为导向,建立佣金激励和递延发放机制,鼓励保险销售人员长期留存。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佣金追索扣回机制,防范销售误导。此外,还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提升职业认同感。此次改革旨在推动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模式,培养高素质销售人才,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 改革核心:新规重点在于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建立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以鼓励保险销售人员长期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 强化监管:为防范风险,新规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从严监管,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追责,保护消费者权益。

🏆 职业发展:新规还着力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化发展,优化人员管理机制,构建支持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体系,并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以增强职业认同感。


财联社4月18日讯(记者 夏淑媛) 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在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方面,《通知》提出建立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引导保险销售人员长期留存;在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方面,《通知》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防范销售误导和套利风险,对违反要求的机构和个人严肃查处追责。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还提出,将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的印发将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转变经营发展模式,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建立管理体系科学、利益分配公平、激励机制有效的营销体制。其次,《通知》还将促进培养笃守诚信理念、明悉客户需求、具备专业知识、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更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建立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

自 1992年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以来,个人代理渠道迅速发展,多年来已成为人身保险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在服务客户需求、推动行业发展、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大众保险意识的提升,个人营销体制潜在问题日益凸显。比如,传统营销体制激励约束不足,个人保险代理人专业化程度不高、职业归属感不强,保险公司管理不到位等,无法适应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针对个人营销体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知》在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方面,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全流程管理,健全完善招募选任、岗位培训、行为管控、激励约束等制度体系。

二是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优化人员管理机制,逐步构建支持保险销售人员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晋升体系和佣金薪酬激励制度。

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体制,支持公司员工依法自愿转换为保险销售顾问,在取得相应销售资质后销售本公司保险产品,发掘个人营销渠道新动能。

四是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增强长期服务能力。建立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引导保险销售人员长期留存,持续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对于不同类型销售人员,建立平衡合理的激励分配机制,保障保险销售人员合法权益。

防范销售误导和套利风险,将建立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在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方面,《通知》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全面强化渠道管理。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明确公司内部在个人营销体制规划、实施以及销售人员队伍管理等方面相应责任;要求深化执行“报行合一”,加强费用预算管控,做到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统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干预,建立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二是进一步从严监管。监管部门依法严格监管,加强法人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行为监管,防范销售误导和套利风险,对违反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

三是统一监管要求,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参照《通知》执行,确保对各渠道保险销售人员的监管要求一致。

代理人分级、产品分类,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

此外,为夯实行业发展基础,《通知》要求发挥行业组织、监管部门等合力,共同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实现保险销售人员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

二是由保险业协会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机制,各保险公司做好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及管理工作,规范销售人员在市场主体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三是推动支持为保险销售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普华永道金融业合伙人周瑾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以制度规范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约束和引导,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从而为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对于保险机构而言,需要以客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动态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力,针对性开发和适当匹配产品,并采用适当的销售模式、策略和流程。因此,保险机构要完善内控和合规体系,采用低成本高效率强体验的客户洞察与风险评估方式,适时调整产品和渠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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