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阳江公布了一起因伪造身份提前退休而被处罚的案例。一名42岁的职工李某,通过伪造身份证件和档案资料,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共骗取养老保险待遇19.77万元。阳江市社保局在核查中发现了疑点,经过调查确认了李某的欺诈行为。最终,李某被责令退还全部骗取的养老金,并处以骗取金额两倍的罚款,合计39.55万元。同时,该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李某,1965年8月出生,通过伪造出生日期为1948年8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档案,于2007年7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
💰经查,李某共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9.77万元。调查过程中,李某对伪造身份骗取养老金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了骗取的待遇。
👮♀️阳江市社保局在核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疑点数据时发现了李某身份异常。随后,人社部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罚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合计39.5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阳江市社保局提醒,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一职工42岁“提前退休”,被罚近40万元。
据阳江日报,近日,广东阳江公布一批骗取社保基金案例。阳江市社保局提醒,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李某,1965年8月生,于2007年7月使用出生年月为1948年8月的伪造身份证件和相关档案资料办理退休,经当时的劳动部门批准退休后,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了养老待遇。
阳江市在核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疑点数据中发现,退休人员李某身份状态异常,涉嫌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经查,李某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9.77万元。李某对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了骗取的待遇。
同时,人社部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罚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9.55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