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通知,强调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通知明确了多项禁令,包括严禁违法买卖宅基地、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等。同时,也强调不得变相分配宅基地给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禁止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等行为。此举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 严禁违规行为:浙江省明确禁止了多种违规行为,包括违法买卖宅基地、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以及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的住房登记发证。同时,也禁止了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以及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 严格限制分配:通知特别指出,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这意味着,即使是退休干部,也不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得宅基地。
🙅 保护农民权益:通知强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同时,也禁止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以及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体现了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浙江:不得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财联社4月15日电,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并结合浙江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其中提出,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严守农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