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根据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于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上述承诺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函》内容,尽快落实相关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尽快化解暂时流动性趋紧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